1.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。如进食不足、呕吐、严重腹泻、应用排钾利尿药、低钾性家族周期性麻痹、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和补充高渗葡萄糖等。 2.预防低钾血症:如进食很少,严重或慢性腹泻,长期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、失钾性肾病、Bartter综合症。 3.本品亦可用于洋地黄中毒引起频发性、多源性早博或快速心率失常。
一盒 | 2g/袋 x 20袋/盒 |
[药品名称]
通用名称:枸橼酸钾颗粒
英文名称:Potassium Citrate Granules
[成份]
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钾,化学名称为:2-羟基丙烷-1,2,3-三羧酸钾-水合物。
[性状]
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或着色颗粒,味酸甜,略带咸味。
[适应症]
1.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。如进食不足、呕吐、严重腹泻、应用排钾利尿药、低钾性家族周期性麻痹、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和补充高渗葡萄糖等。
2.预防低钾血症:如进食很少,严重或慢性腹泻,长期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、失钾性肾病、Bartter综合症。
3.本品亦可用于洋地黄中毒引起频发性、多源性早博或快速心率失常。
[规格]
2g:1.46g(每包重2g,含枸橼酸钾1.46g)
[用法用量]
口服。每次1-2包,一日3次。用温开水溶解后服用。
[不良反应]
1.口服可有胃肠道刺激症状,如恶心、呕吐、咽部不适、胸痛(食道刺激)、腹痛、腹泻、甚至消化性溃疡及出血。在空腹、剂量较大及原有胃肠道疾病者更易发生。
2. 原有肾功能损害时应注意发生高钾血症。
[禁忌]
1.高钾血症患者禁用。
2.心力衰竭或严重心肌损害患者禁用。
3.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。
[注意事项]
1.下列情况慎用:
(1)急性脱水,因严重时可致尿量减少,尿K+排泄减少;
(2)急性肾功能不全、慢性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
(3)家族性周期性麻痹,低钾性麻痹应给予补钾,但需鉴别高钾性或正常性周期麻痹;
(4)慢性或严重腹泻可致低钾血症,但同时可致脱水和低钠血症,引起肾前性少尿;
(5)传导阻滞性心律失常,尤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时;
(6)大面积烧伤、肌肉创伤、严重感染、大手术后24小时和严重溶血,上述情况本身可引起高血钾症;
(7)肾上腺性征异常综合征伴盐皮质激素分泌不足;
(8)接受潴钾利尿剂的病人。
2.用药期间需作以下随访检查:
(1)血钾;
(2)心电图;
(3)血镁、钠、钙;
(4)酸碱平衡指标;肾功能和尿量。
[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]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
[儿童用药]
儿童应用本品后应注意电解质和酸碱平衡。
[老年用药]
老年人肾脏清楚K+能力下降,应用本品较易发生高钾血症,宜慎用。老年人应用本品也注意电解质和酸碱平衡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]
1.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尤其是具有较明显盐皮质激素作用者、肾上腺盐皮质激素和促肾上腺皮质激素(ACTH),因能促进尿钾排泄,合用时降低钾盐疗效。
2.抗胆碱药物能加重口服钾盐尤其是氯化钾的胃肠道刺激作用。
3.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加重口服钾盐的胃肠道反应。
4.合用库存血(库存10日以下含钾30mmol/L,库存10日以上含钾65mmol/L)、含钾药物和保钾利尿药时,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增多,尤其是有肾损害者。
5.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环孢素A能抑制醛固酮分泌,尿钾排泄减少,故合用时易发生高钾血症。
6.肝素能抑制醛固酮的合成,尿钾排泄减少,合用时易发生高钾血症。另外,肝素可使胃肠道出血机会增多。
7.缓释型钾盐能抑制肠道对维生素B12的吸收。
[药物过量]
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[贮藏]
密封保存。
[包装]
药用复合膜,每盒10袋;每盒12袋;每盒20袋
[有效期]
24个月
[执行标准]
《中国药典》2020年版二部
[批准文号]
国药准字H20065593
[生产企业]
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/生产企业: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/生产地址:吉林省敦化市华康大街10号
邮政编码:133700
电话号码:0433-6260514
传真号码:0433-62606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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